中国的未成年保法等法律规定0~18岁叫未成年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段。专卖店有一定的责任,孩子的父母要承担监护不到位的责任。最好是父母对孩子进行花钱方面的教育。
没有责任,因为没有规定消费者的年龄。
这责任首先在于家长,手机店占什么责任呢??自己孩子没教育好,能关手机店什么事??作为家长应该把孩子教育好,孩子教育好他就不会私自在家拿一分钱!
这个是家长的责任
这个还是在于父母的教育,可能会责怪运营商为什么卖手机给孩子,但是再想想谁家的孩子不是从小就拿着钱去超市帮父母买东西,为什么帮父母买东西是对的,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是错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