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性质为本市城镇的参保职工,由其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失业转街道手续,而后在其户籍所在地职介中心或街镇社保所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外埠城镇职工及农民合同制人员由其用人单位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分中心支付岗或街镇社保所支付岗办理在京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办理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一式二份;
2.单位提供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应注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并由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需转回原籍享受的外埠城镇职工,由其用人单位到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办理转回原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业务。
办理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一式二份;
2.《外埠城镇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划转信息表》(有转入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一式三份;
3.单位提供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应注明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并由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4.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申请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 百度百科
失业金领取的手续以及流程:
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的手续: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