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共15个,包括下列税种:
1、营业税: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2、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3、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4、资源税,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三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6、房产税,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7、车船税,
新的车船税(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乘用车部分)将按7个档次征收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l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发动机排气量以如下凭证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
8、印花税,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地方税书籍)
屠宰税的计税公式:应纳税款 = 应税数量 * 单位额
序号应税牲畜 单位税额 备注
1生猪 每头8元 包括屠宰食用或用作加工
2莱牛 每头12元 原料的幼猪、淘汰牛
10、农牧业税,
1)比例税率
大体有三种做法:一是纯比例税率,按应税牲畜头数及其金额依率计征,二是有起征点的比例税率,规定一个起征点,对超过起征点的,按金额依率计征;三是有免征额的比例税率,规定一个免征额,对扣除免征额的部分依率计征。
2)定额税率
按牲畜种类规定固定的征收额,如宁夏规定,每只绵羊每年征税0.4元,每只山羊每年征税0.2元等。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征收农业税的主粮数量折成金额的单位价格。农业税征收价格是根据国家确定的粮食价格标准统一规定的。农业税征收价格只能由国家统一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调高或降低。国家从1978年到1996年对农业税征收价格作了8次调整;即1979年、1985年、1987年、1988年、1989年、 1992年、1994年、1996年的调整。但农业税征收价格的调整并不等于农业税征收细粮任务的调整。农业税细粮任务自60年代以来未作过调整。
12、耕地占用税,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13、契税,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14、土地增值税。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5、地方教育附加税。
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因此,此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开征时间也不同,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就是你交了多少增值税,就用增值税算附加,如果是20000=20000×5%=1000 城建税=1000×7% 教育费附加=1000×3% 地方教育费附加=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