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补录”是在录取结束,各院校开学后,少数被录取考生因种种原因未到校,放弃入学资格。这样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把空缺的余额在当地招生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补录。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因已经补录取过,电子档案不再是自由状态,所以其不再有机会参与补录时的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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