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结业与肄业
具有本校网络教育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考核合格;专科起点本科学生通过国家网考委的统考课程;且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规格要求,准予毕业.
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尚有课程(或实践环节)不及格或缺修,且未达到退学规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其不及格或缺修课程(或实践环节)可在一年内,申请返校参加课程的再修考试,如全部及格,可换发毕业证书,如仍有不及格课程,保留原结业处理不变.
学生修业期未满,但修读时间在一年以上而中途退学者(不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者);休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总学分1/3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和已取得的学科成绩证明.肄业证书注明学习年限和所学专业.
结业生回校再修或补做,按学校有关规定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