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啦! 因为检察院要监督公安机关的工作,所以,涉及到公安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检察院的审批!检察院同意逮捕时,才有“逮捕通知书”。此时,案件仍然在公安。简单的说,公安只是向检察院打个报告,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而已! 如果是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主要指渎职类犯罪:如贪污受贿之类,这些案件由检察院负责,公安就不介入了。所以这类案件自始在检察院那里。 看到你的追问了,律师在犯罪嫌疑人受到限制人身自由时开始,即可介入!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