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司法机关在狭义上包括人民法院,广义上包括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在履行刑事侦查职能时可以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
司法机关(judicial branch)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保护人民民主权利,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服务,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使司法行政公安司法机关事故调查处理各项业务工作蓬勃发展。
职能: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确立了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履行国家审判职能的性质。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权对国家公务人员履行职务进行监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工作进行监督。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确立了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法律监督机关性质。
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具有司法的性质。公安机关除具有司法的属性外,归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特殊侦查权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立案侦查、监狱侦查部门依法对发生在监狱内部的一般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军队保卫部门依法对军人犯罪立案侦查,上述负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在履行刑事侦查职能过程中角色同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但上述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或其他非侦查职能的时候属于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或军队政治部门的组成部门,不认为是司法机关。
参考自:司法机关-百度百科
您好!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有: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公证机关、海关缉私部等。此外,还有特定的司法机关,如军事检察院,军事法庭等。谢谢阅读!
司法机关包括三大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
人民检察院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国家公安机关按行政区划进行设置相应机构,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或直属部门,依法行使相应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同时也对上级主管机关负责。
扩展资料:
公检法三机关相互关系: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1)分工负责。人民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独立检察权,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安全机关行使特别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刑法执行权。各政法机关在处理刑事案件工作中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相互推诿,也不互相替代,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经检察院批准或法院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检察院提起公诉和被害人提起自诉案件的审判。
(2)互相配合。各政法机关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要相互支持、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司法工作任务。
(3)互相制约。各政法机关之间应相互监督、相互约束,防止执法错误,以便及时纠正错误。例如: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报请检察机关批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驳回起诉;法院判决后,检察院对有错误的判决可以提起抗诉;法院认为检察院抗诉无理的可以驳回抗诉;司法行政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应当转请检察院或原判法院处理;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工作实施监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司法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审判机关——法院和司法监督机关——检察院。
人民法院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
人民检察院按行政区划设置,一般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不包括司法部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司法权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司法活动的职权。狭义的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其权利主体是法官。而广义的司法权是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在内的司法权。
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公检法司安”机关。
“公”指公安机关,“检”指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法”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司”指司法行政机关,“安”指国家安全机关。“公检法司安”机关根据职能依法履行不同职责。
在我国,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虽然是行政机关,但也承担部分司法方面的职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专门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司法机关。
由于各机关的性质和产生方式不同,因此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直接向人大报告工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则体现在政府的工作报告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