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后,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如果立案时预交了全额诉讼费的,则可以退还一半诉讼费给原告;如果立案时就已经减半收取的,则诉讼费不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以撤诉处理的,人民法院依法收取一半的案件受理费,所以请自行与人民法院沟通确定退费情况。
退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