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具体请详询公安交管部门,以公安交管部门的解答为准。http://user.qzone.qq.com/648399775/blog/1373987569《相关资料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