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实行的复式预算将国家预算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它对于正确体现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双重职能,增强财政分配的透明度,揭示财政赤字的形成原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编制方法只是在原有的收支规模及范围的基础上,对旧的单式预算收支科目按性质和用途进行简单的划分,预算管理的范围、预算管理和分析的方法没有改变,财政的职能也并未得到分类管理和加强。因此,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复式预算体系:(1)政府公共预算。政府公共预算是指国家以政权体现者的身份取得财政收入,为维持政府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而发生财政支出所形成的预算。(2)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取得财政收入,为进行经济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而发生财政支出所形成的预算,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基于其社会制度和经济基础而必然出现的预算形式。(3)社会保障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是指国家为协调收入的时间分配和代际分配,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取得财政收入,并为全体公民或居民的福利,或以特定主体作为受益人进行财政开支所形成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