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可以多点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
册后, 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医师受聘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应当
经所在单位和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医师执业证书》中增加执业地点。
各地政策稍有不同,但大多数地区符合下列条件的执业医师可申请多点执业:
-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二:能够完成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四: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五: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
注: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的执业医师不纳入多点执业范围。
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相同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备案都可以开展多点执业。不同点:持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证更容易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