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防卫过当,而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本例显然是防卫过当,应当负一定刑事责任。
从你的描述上来看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是需要相关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好的话可能就定为防卫过当了!14岁生日是周岁吗?如果不是周岁生日,那么就是不满14周岁,那么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
如果对方属于抢劫的话,李某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具体以查明的事实为准
李某虽然遭到了不法侵害,但是刘张二人只是为了侵害李某的财产权益,二人使用刀具也只是为了迫使李某放弃对其财产的保护,所以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李某只有14岁属于法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所以只需要李某的家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行了。
法条: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