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既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又有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名下漯河有一套房,但是在郑州租房居住,不满足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条件。
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和操作方式根据《办法》,其中,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这比此前征求意见稿设定的1200元标准提高了300元。
这意味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主要缴纳个税地区的工薪族,租房可以享受1500元每月的税前扣除。这一标准也明显高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扩展资料:
除了上述城市之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这比此前征求意见稿设定的1000元标准提高了100元。市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与征求意见稿标准一致。
由于住房租金跟行政区划关联度没那么高,1500元扣除标准的城市中除了省会和计划单列市外,国务院还将确定其他城市,从而来弥补通过行政区划和人口设定条件的不足。
《办法》还首次明确,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因此这种情况的纳税人不能扣除住房租金。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面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一文读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变化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既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又有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标准和操作方式根据《办法》,其中,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注意事项:
在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
第一,纳税人要依法留存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证明资料,比如子女在境外接受学历教育、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纳税人,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证明资料。如果已申报某项专项附加扣除,又没有留存这些证明资料,将会影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纳税人需要在2020年1月1日(含)后申报大病医疗扣除。由于大病医疗扣除需要累计计算个人全年发生的医疗支出自行负担金额,所以只能在2019年度结束后才能申报享受。
第三,不要同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只能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中的一项扣除。同时符合两项扣除条件的,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项扣除。
第四,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相关证书发证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第五,申报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双方总扣除金额不能超过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如果父母双方享受子女教育扣除,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如果双方都按照1000元/月的扣除标准申报,将影响双方子女教育扣除的享受。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房租和房贷两项都可以,但你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在一个年度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可以是房贷或房租。但是二者只能选一项。
不能同时享受扣除房租和房贷!
计算个税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建议哪个扣除的多、就选择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