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来是有双倍工资的,但是因为已经超出了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现在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双倍工资了。在入职满一年后马上提出双倍工资赔偿就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后每延后一个月提出就减少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入职两年后双倍工资就减为零了。
不可以的,如果是老板辞退你。那就会有工资的补偿。辞职的怎么可能有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