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首先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
1989年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它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目前下列国家完全禁止体罚儿童:奥地利、芬兰、拉脱维亚、克罗地亚、德国、挪威、塞浦路斯、以色列、瑞典、丹麦、冰岛、乌克兰、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
全球各国对儿童体罚的法律详情汇编,请参见,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得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但没有对父母体罚子女做出禁止。
鉴于你以上说的写检讨,一般不算体罚,是老师在学校中对于学生错误的一种警示,但是如果是采用例如规定大量的字数之类的,可能会属于变向体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考虑。
具体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161307.htm?fr=ala0_1_1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算,不过叫反思或情况分析会更好听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