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后想再生育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取消独生子女证并交回独生子女证所有补贴以后,就可以到计生部门申请二孩生育。
独生子女证是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指导意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现在放开二胎政策,当然可以再生,只是奖励没有了。
当然可以生,就是独生子女的福利没了,其实不要也罢,因为独生子女的福利现在几乎为零了,太寒酸了!哈!望采纳!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
因此,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条件的可以再生育,生育第二个子女后,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生育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