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父母全款买房子,然后写了儿子的名字,离婚时女方有没有权利分房子?

2024-12-01 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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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房绝对是婚姻中大件,原先的法律对婚房规定不算接地气,但现在的法律规定:婚前父母给子女全款买的婚房,是该名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完全属于儿子个人婚前的财产

父母全款买的房子,依法这个房子的主人就属于父母。但是,父母却把对该房产的拥有权无偿地转让给了自己的儿子,就丧失了对该房屋的拥有权。儿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法律认可,得到法律保护的。

这个房产就完全属于儿子个人婚前的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姻中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个人拥有的性质。所以,儿子和儿媳妇离婚,完全不用担心,儿媳妇分不到一粒瓦片。

只有在如下两种情况,儿媳妇才能够得到该房产的继承权和分割权

第一种情况是,儿子不幸发生事故,造成死亡,这该房产就变成了儿子的遗产。作为妻子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继承权,和公婆,子女共同平等分割该房产。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 ( 没有特殊约定,有字为证 ),就属于儿子在婚内无偿地将房产一半的拥有权赠予给了儿媳,依法可以把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儿子要和媳妇离婚的话,儿媳就能拿走该房产一半的拥有权,也就是说,该房产由离婚双方平分,各占二分之一。

婚房绝对是婚姻中大件

原先的法律对婚房规定不算接地气,但现在的法律规定:婚前父母给子女全款买的婚房,是该名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之所以这样规定,完全由房子在家庭中的价值和地位决定的,多数家庭奋斗一辈子也就混了一套房子,如果法律规定只要结婚,婚前个人房产便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而当前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无疑使婚姻成为某些人发财致富的手段,完全背离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婚姻变成了合法抢劫,所以,法律才会承认婚前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这也仅仅是结婚时的状况。如果婚后,自愿将对方姓名加到不动产证书中,那么,这种行为便会将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你将房产的一半赠予给对方。

如果婚后不幸去世,那么这套婚房变会成为你的遗产,你的妻子、孩子、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你的房产,现实中,有孩子不再婚的话,父母也不会跟你抢夺遗产,算是对你的承认和肯定。

回答2:

您好,没有权利。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该房屋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因此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进行割,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29 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回答3: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父母全款买房并在儿子名下,这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女方无权分房。

回答4:

没有,属于男方婚前财产,房子连贷款都没有,跟女方没一点关系。

回答5:

女方没有权利分房子,因为这个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在离婚以后女方分不到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