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