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我该跟谁

2024-12-03 2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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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夫妻没有办法走在一起那就好聚好散,毕竟你是他们的旧爱结晶,你的归属他们离婚前肯定征求过你的意见,如果你没有意见就跟着你喜欢的一方就可以了,如果你模棱两可我觉得跟着对你有利成长的一方吧

      比如教育孩子的方式经济状况上对你有利成长的方向是嘴呢后来性格形成,人生信条上都有很深的影响,总体来说我更倾向于跟着爸爸,因为在未来家庭中爸爸的身份相对可靠一点,妈妈嫁过去很多时候要忍气吞声,爸爸多少可支配的空间还是打了许多。

回答2:

如果是女孩,谁对自己好点跟谁,因为长大后总要嫁人的,嫁出去了就不用再担心家中的好坏了。要是男孩的话,建义跟父亲?因为长大后不是自己亲生父亲(父母离婚后总要再结婚的),就由不得自己作主?(我也是个父母离婚的男孩,父母离婚后因太小,让母亲抱走了改嫁,内中的酸苦我偿尽了,就因为父亲不是自己的,觉得家也不是自己的了?为什么不管什么事也由不得自己说了算)?现在还经常受气,甚至连同母异父的弟弟也敢欺负,还不是因为没有父亲撑腰吗?也是经常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和欺负,一个男孩没有自己亲生父亲的保护不行啊?现在可以不信,长大后就后悔了。

回答3:

双方协商,没有强行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回答4:

跟母亲,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跟爸的就没有幸福的。

回答5:

多大了?最好谁都不跟,让父母准备住的地方,每月给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