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的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实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09]40号)第一条规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特别困难的由本人申请,可暂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农垦企业承包土地的农牧业职工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执行。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