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收水电费能开发票吗

2024-12-03 1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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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开发票,具体情况如下:

1、若代收水电费的单位没有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委托代收水电费协议,则视为销售水电,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时代收水电费的单位必须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有两种情况:

(1)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收水电费的单位应向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也可抵扣支付给电业局的电费增值税。

(2)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业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到税务机关代开。

2、若代收水电费的单位与水电供应单位签订了委托代收代缴合同,收水电费的单位只是负责代收代缴,平价收取水电费,则应由水电供应单位向业户开具发票。收水电费的单位不用出具发票。

扩展资料

提供代收水电费的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代收水费,若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能导致税负上升,为稳定“营改增”后物业公司税负水平,特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自来水水费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安排。

若物业公司是以原价向居民住户代收水费,由于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和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余额为零,则销售额为零,增值税也为零。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居民用水的第一阶梯价格为5元/立方米。如果物业公司是按照5元/立方米的价格代收,则增值税为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物业公司原价代收水费无增值税

回答2:

单位代收水电费能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因此,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其应当开具盖有地税部门监制章的服务业发票。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