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当中,这类证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仍然具有一定效力。 追问: 1953年土地房产所有证原到现在为止是否有过中央省级市级有关政府出过文件取消此证没效? 回答: 如果现在权属未发生变化,则该证仍然是证明权属的证据之一。因此,你需要明确这一点。此外,各级政府不能规定取消某一权属证书。 追问: 在什么情况之下才属于权属未发生变化? 回答: 没有登记在别人名下。 追问: 哦,此地对方已办理房屋证,现在房屋已拆了,对方没有一切土地证件,乙方是否有权使用此块土地。 回答: 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才会有房屋所有权。你说的对方没有,如果经到行政机关查询没有的话,则存在违法拆迁。 追问: 经过镇村委会三次调解,甲方无服,当地政府将此地归属回集体地? 追问: 甲方现在还存有土地房产所有证,想申请个房屋证回来。是否合适申请???
回答: 首先,如果集体土地经过了征收变为国有,则涉及拆迁的问题。其次,如果没有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则对方办理房产证的依据需要查清。 追问: 如你所说的,当地政府是否有权将此地归属集体地? 回答: 只有确权这一说。如果你们产生纠纷,政府可以依法确权。 追问: 此地是当时政府颁发给甲方,为啥还有确权收归回集体地? 追问: 乙方没有土地房产所有证,政府为何给乙方办理房产证? 回答: 如果没有征收,也没有收回(集体土地上房屋如果倒塌或是迁往城市等原因收回的 ),那对方办理权属证书显然是违法的。 追问: 甲方存有土地房产所有证,因早期没钱建房屋,乙方当时就霸占此地来建房屋,房屋证当时政府统一办理,没有要求任何证件就可批下房屋证给乙方,现在乙方已把房屋拆迁重建,甲方是否有权收回此地地皮? 追问: 镇政府没出面调解,就将使用权决定批给对方,做为我方该如何采取方法去处理. 回答: 建议咨询或委托当地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