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用人单位须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
第一联单位留存,第二联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日内,将此联和被退职工的人事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第三联交被退职工本人。退工通知单上的退工日期应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实际日期、落款日期为办理退工手续日期。
2、用人单位应将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一起交被退人员;用人单位应将第三联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以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证明一并交被退人员。被退人员可持上述材料,进行失业登记及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等事宜。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退工单上记载了辞职的时间,这和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对于劳动用工来说,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双方便确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如有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用警告、罚款、撤职、辞退等行政手段予以处罚。这就表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不对等,其劳动力的支配权由用人单位享有。
而对于劳务用工来说,劳务提供方并非用人单位的成员,而是平等合同的一方主体。其根据劳务合同的约定,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如有违约行为,用人单位也只能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不能用行政管理手段进行处罚。这就表明,在劳务用工中,合同双方地位对等,劳动力的支配权由劳务提供方行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退工单
所谓退工通知单,是由职业介绍中心统一监制、由单位购买专门为员工办理退工用的单据。
《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劳动合同法规定15日内)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
第一联由单位留存;第二联放入员工档案,第三联交给被辞退的员工,该员工便可凭该联和《劳动手册》,到有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第四联交给社会保险中心,办理转移社会保险之用。
在被退人员《劳动手册》和《劳动力登记表》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2、将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一起交被退人员;
将退工通知单和个人档案连同《劳动力登记表》通过机要邮寄或直接送达被退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所。”
拓展资料:
《劳动手册》:是一本记录劳动者工作经历的小册子,在里面,用人单位要做好劳动合同的起始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日期的记载盖章。
《劳动力登记表》:是随《劳动手册》一起办理,记录劳动者工作情况的表格。它与《劳动手册》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力登记表》存入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工作期间随档案转交用人单位保管,失业期间,随档案由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保管。
参考资料:退工单-百度百科
在上海各区的职业介绍所购买,需要准备足够的手续才可以办理。下面具体说明一下:
1、退工单只是证明在前一家公司已经离职,只是一张证明的东西,如果B公司没有强硬需要的话,一般来说,可以不用的,毕竟一个人不可能在两个单位同时缴纳4金的,所以这点可以放心,到时候在B单位只要告知人事你的公积金账号就可以了,但是上海这边有个别公司比较严格,所以有的必须出具退工证明才办理新入司手续的;
2、填写一式三联退工通知单;第一联由单位留存;第二联放入员工档案,第三联交给被辞退的员工,该员工便可凭该联和《劳动手册》,到有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第四联交给社会保险中心,办理转移社会保险之用。在被退人员《劳动手册》和《劳动力登记表》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扩展资料:
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劳动者本人;第四联由用人单位留存。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及时退工,关系到劳动者能否及时领到失业金,能否顺利地进入新的单位工作。《上海市单位招工、退工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参考资料:退工单-百度百科
在上海各区的职业介绍所购买,
是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职业介绍。
如果用的不多的话,到关系好的公司索取几份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