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文、ICP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

文网文、ICP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
2024-11-21 10:42: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ICP许可证

icp许可证即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的网站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例如购物、游戏等通过网站付费形成交易的网站平台需要办理icp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法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网文许可证

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活动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证书。其中互联网文化单位指的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单位。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文网文与icp许可证的区别:

文网文: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检查为文网文;

icp许可证:CP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简单的说,只要网站属于盈利性,向用户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那么都需要办理ICP。

文网文与icp许可证的联系:

1、文网文属于文化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平台,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后,才可以申请ICP许可证。

2、申请办理的时候,都是需要时内资企业,不能含有任何外资成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回答2:

文网文和ICP的概念

文网文为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1.文网文

从事互联网游戏运营、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2.ICP

ICP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文网文和ICP区别

只要网站属于盈利性,向用户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那么都需要办理ICP是不是很好理解!

从事互联网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须由公司所在地文化厅(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是申请ICP证的一个前置审批,比如做游戏的,就先申请文网文,再申请ICP。

二、两者之间的联系

1.二者之间最直接的联系为:文网文属于文化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批,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平台,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后,才可以申请ICP证。

2.申请办理的前提条件都必须包含:1、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2、内资公司(不允许含有任何外资成分)

回答3:

发证单位不同,一个是文化厅,一个 是通信管理局。

回答4:

ICP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经营性网站需要申请的, 简单的理解就是会从互联网上获取利益。
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个是网络游戏包含网页和网络等,一个是文化娱乐事业在网站上运作。
ICP许可证:是指一般性经营性网站的主办者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的证书证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于非法经营。

文网文: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只要网站属于盈利性,向用户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那么都需要办理ICP是不是很好理解!具体证件办理可在阿里云了解。
从事互联网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动漫产品、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 其实两者都属于增值电信业务 。

回答5: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从事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游戏发行和游戏交易不能同时申请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艺术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展览、比赛活动等业务需要取得经营许可。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从事经营性的网站还需要取得icp经营许可证,文网文许可证是互联网文化的前置,需要先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然后才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无论申请哪一个证书,都需要满足申请要求和条件。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 万元的,处1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