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我国就出台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利用明火照明、发现吸烟不制止的,或者未悬挂禁烟标志的,由公安机关警告,并处以1.5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对吸烟者的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法律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警方表示网吧是人员聚集场所,又是易燃物集中区域,属于具有火灾隐患的场所。在网吧这样的封闭空间吸烟,不仅有违社会公德,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违规吸烟者处罚既合理又合法。网吧经营者要担负起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监管,而上网人员也要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文明上网。
罚几十元钱了事。但这种违反公德的事情以后尽量不要做一般性的违反规定,应该处罚不会严重,可能会被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