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待遇。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的农民就能够进行补缴,最高只能够补缴10年,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所要补缴的费用一般是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并且按照20%的比例进行补缴。
可以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养老保险的补缴一般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如因部分地方规定需要补交的,是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扩展资料:
北京社保补交材料:
1、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5、《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5、《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
6、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7、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曾经,有关部门禁止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无论何种原因中断,除非单位给予扑缴,个人是无论如何不予办理。由此社会上衍生了一些代理机构,帮助那些因种种原因而中止或停缴社会保险的人。
他们通过伪造劳动合同书、工资单等“原始材料”,满足众多人的需求。只是他们会按每月收取80元至100元的一笔不菲的手续费。
终于,新的政策出台了。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请您根据您自己的档案情况及补缴时间段是否在补缴范围内,携带以下材料尽快到职介中心保险补缴手续。
1、档案关系在职介中心存档的城镇人员,由本人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人才或职介中心申请补缴。
2、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⑷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3、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手续、保险正常扣款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4、档案在北京市职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双高人才、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朝阳区城镇户口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开具档案审阅证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5、如需查询缴纳保险情况,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登录网站后,在网站首页右下方进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参保人初次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时,需要录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医疗保险手册号、四险电脑序列号码;确定新号码;以后登录只录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查询。
补交养金需要多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