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环以外就没有限制!
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有: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存有机动车的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教学区、敬老院;
(六)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苗圃;
(七)军事设施保护区;
(八)商场、超市、影(剧)院、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九)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十)城市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
(十一)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市民要遵守燃放时间
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除除夕夜可延长至凌晨2时外,其余时间每晚燃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晚上12时。
《通告》指出,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规定。南宁市快速环道以内,除《通告》第一条规定的禁止燃放的场所外,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以下简称限制燃放区)。在限制燃放区内,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一)除夕(2月13日)下午4时至正月初一(2月14日)凌晨2时;
(二)正月初一(2月14日)至初六(2月19日)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2时;
(三)正月十五(2月28日)下午4时至晚上12时。
禁放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
南宁市政府提醒,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种类和规格的规定,在限制燃放区内允许燃放下列种类的烟花爆竹,不得燃放明令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一)D级产品
各种规格的D级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和造型玩具类产品。
(二)C级产品
l.各种规格的C级喷花类、线香类、吐珠类产品。
2.长度≤50毫米、内径≤5毫米且单个装药量≤0.2克的C级爆竹类产品。
3.单筒内径<40毫米,单发装药量在20克以下,且总装药量在l500克以内的C级组合烟花类产品(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的组合烟花及燃放效果中含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除外)。
违规燃放烟花将受处罚
《通告》指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宁市政府提醒,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射、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来宾阳吧。
你是说私人放还是政府放啊.
人民公园应该可以看到,要么就是南湖.
私人的随便放,保证安全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