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如果一方证据不足,另一方没有证据,审判长均不会对双方的主张给予支持,也就是驳回双方主张。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如果证据不足或没证据的一方是原告,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情况下,那么就驳回原告的诉求,如果是在几个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原告根本就不需要相关的证据,这时如果被告的证据不足或没有,那么就推定原告所述的相关情况为事实。
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审判长同意后择日开庭。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另外,民事诉讼中实行“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对证明力相对较大的一方的证据予以确认,而并不一定要求一方提供的证据必须充分完整。
安徽 丁庆平律师
划分举证责任,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败诉责任。
广东胡律师:
这种情况审判长会休庭等双方证据收集齐了才重新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