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国外离婚,女方仍在国内的,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如果国外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离婚手续的,那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