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实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前,《交通管理条例》是明文规定不准穿拖鞋、赤足、赤膊驾驶机动车辆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没有了这条明文规定,但也指出不得妨碍安全驾驶。 罚款不罚款,扣不扣分现行不太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