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怎么处理

2024-12-04 2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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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学生违纪处理的八个原则 刚接班的时候,有一个学生很调皮,上课坐不住,经常趁老师不注意就溜出去闲逛,如果老师追究,他都说是上厕所去了,有时还振振有辞的说“人有三急,厕所总是要上的”。他发现任课老师也没什么办法,胆子就大了起来,而我则决心要治一治这种恶习。我先是在班里严肃的宣布不准上课时间走动,更不允许走出班级。然后就是等待这个学生来违反。 果然,在一节自修课上,他正要出去的时候,被我撞见。我说你干嘛?“上厕所!”“你不知道我们班不是不准上课时间上厕所的吗?”“厕所总要上可,你不能干涉我的自由”,我有点上火了,加重了语气说“按我们的规则,就是不准”。“我拉出来怎么办?”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口袋,运气真好,口袋里有一个塑料袋。我摸出塑料袋当着大家的面说“我发个塑料袋给你,你可以当着大家的面拉”。他没有预料我会有这招,好一阵子反应不过来。从此,班里就没有谁敢在上课时间随意走出教室了。 从教十年,诸如此类的教育瞬间不胜枚举,也正是在这鲜活的教育实践中,我尝试着总结出学生违纪处理要遵循的八个原则,借这个机会把它讲出来,和各位老师一起分享。 (1)教而后诛。把规则提前告诉学生,不能在学生违反纪律后无限上纲的套用过高的或其他规则进行处罚。诛而不教,不仅是教育者的过错,也同样达不到教育的目的。教而后诛,把学生推向了自我克制,自我教育,自我接受惩罚的那一面。往往比较容易收到好的教育效果。就教育的真谛而言,诛只能是手段,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教。 (2)增加成本。一个微小习惯的养成都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在学生第一次出现某种违纪行为就及时给予严格的教育,当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就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以此不断增加其违纪的成本。这已是处理学生违纪,达到教育目的不得已而采用的手段了。当然凡是都有度,成本的增加应以学生能够承受限。 (3)抓小放大。小事情,大问题。小和大是矛盾的双方,存在辩证法。一次小小的违纪,的确不算什么。但是一次次小小的违纪,如果不去纠正,则必然会积聚成大错误。对于学生,到真的出了大问题,教师的批评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吃了大亏,学生自然会回头。所以,应该把教育的关口前移,抓住学生一次次小的违纪行为进行严格的教育;而学生真的犯了大错误,则只能是给予同情、宽容、原谅和疏导了。 (4)法亦责众。这里的“法”,指的是学校或者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群体性违纪的处理是教育活动中经常碰到的。这类违纪的处理重在公平、公开、公正,处罚更要有理有据,讲究原则性和灵活性。正是由于人多,这类违纪的处理往往就会避重就轻,或者择其一二“要犯”重罚之。其实这是很不可取的。在法治社会里,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应平等。在学校管理中,“法,应当是要责众的”。只有这样,法,才能发挥出最大化的效用。 (5)晓之以理。青春勃发的中学生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他们渴求自由,往往就为所欲为;他们热情奔放,往往就头脑发热;他们追求新奇刺激,往往就叛逆偏激……作为教育者(这里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校教工、家长等等),对学生的教育必须是要晓之以理的。把道理讲通、讲透,有时还需要苦口婆心、不厌其烦,是教育具有时效的前提。师生之间有很多矛盾就是学生违纪后,教育者没有将道理讲通而引发的。 (6)家校联合。家庭和学校是学生最重要的生活场所,也是最可靠、最温馨的港湾。时下有一种说法:最不了解学生的人是家长,其次是他的老师。这个说法虽不是完全准确,但的确反映了一个很严重的事实:家庭和学校教育两个环节是脱节的。一部分学生之所成为问题学生,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欺骗父母,欺骗老师的过程中形成的。如果家庭和学校能联合在一起,经常性的进行联系,交流学生在家庭和学校的实际表现,那么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监管的真空。也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大化的教育实效。 (7)把握时机。教育学生最难把握的,或许就是教育的时机了。过早或则过迟都有可能导致教育效果事倍功半,甚至是负向影响,不可收拾。要准确的把握教育时机,一方面要求教育者有敏锐的洞察力,能抓得住教育机会;另一方面要求教育者有丰富的教育经验,能收得到教育效果。 (8)后续关怀。批评和教育学生,都不可避免的要指出学生的不足或者缺点。处于成长中的学生最爱听的是好话、是表扬,最不愿意接受的是师长的批评和教育。而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不批评、不惩戒,一味讲好话,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批评总是不愿意接受,但又是必须的,这就是矛盾的双方。要把两者统一起来,就离不开后续关怀。就是在严厉的批评过后,或者当天、或者一段时间,等学生冷静下来之后,再对他们进行温和的教育。这样做,既可以巩固前一次教育效果,也可以发现新问题,进行补充教育。

回答2:

在工作实践中,我体会,要处理好学生的“违纪”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在事件发生时,宜冷不宜热。当学生的“违纪”发生时,不激动、不发火,是不可思议的,但必须顾及到自己的感情会带来的后果,要以理智战胜感情,冷静处理。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师的职业意味着他放弃了个体喜怒哀乐的权利,应使自己胸怀宽广。”

二、事发后,宜静不宜动。一些教师在“违纪”事件发生后,急于解决。或找学生家长告状,或到学校政教处寻求解决的办法。在“违纪”事件发生后,大多数学生的心理会很敏感、很脆弱。如果再找家长和学校去刺激他,很容易产生更坏的结果。通过实践,我觉得,事件发生后,不要急于采取行动,而要静下心来思考。想一想,为什么会发生“违纪”事件,自己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有哪些不足。如果自己能解决,就决不要找学校、找家长。

三、处理“违纪”事件,宜深不宜浅。学生很清楚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一般情况下,学生发生“违纪”事件,都是事出有因的。我们在处理“违纪”事件时,应深入调查、了解,决不能敷衍了事。

回答3:

a、一般违纪(从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由班主任及各部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拟发文稿打印,并填写《学生违纪处理审核程序表》报送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学校有关条例规定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核、复议,处分决定,由学生处盖章、发文
b、严重违纪(记过以上处分),由班主任及各部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情节性质恶劣(打群架、号召社会青年来校闹事及与家长发生矛盾、重大盗窃案件等)由政教处一起参与调查处理,填写《学生违纪处理审核程序表》,并政教处拟发文稿,其中劝退或开除学生送校长室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由学生处打印
盖章.
c、学生处将处分决定通知各部,部通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并归入档案,由各部通过一定渠道公布
建立违纪学生跟踪制度:跟踪期限:
a、受过口头警告处分者进行为期两星期的跟踪评价;
b、受过警告处分者进行为期四星期的跟踪评价;
c、受过严重警告处分者进行为期六星期的跟踪评价;
d、受过记过处分者进行为期八星期的跟踪评价;
e、受过留校查看者进行为期十星期的跟踪评价
违纪学生撤消处分的办法:满了跟踪期的学生,先写《撤销处分申请书》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分组讨论,由班委会收集各组意见并开会讨论是否取消或降低处分。若班主任及各课任教师、生辅教师均填写了同意取消或降低处分意见,受处分的学生则将所有《撤销处分申请书》和《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交各部主任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学生处审批,若通过将公开宣布取消或降低处分决定;若不能通过则要求受处分的学生继续填写《违纪学生跟踪教育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