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受伤,肯定属于工伤,不一定需要第三者在场。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只要在你工作的区域受伤,那肯定就是算工伤了。管他旁边有没有人战场?反正是在你工作的区域受伤的。这就算工伤。
在工作中意外摔伤是算工伤,旁边没有第三人在场,这没什么,只要是工作时间都算工伤。
只要是工作中,都算工伤,企业要想办法向社保局证明你这属于工伤
只要是上班时间在工作厂区或者路途中的都可以做工伤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