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是2018年9月20日获得人大会议通过,距今才三个多月时间,人大会上通过并不表示基层能马上执行,中间还需要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制订具体执行方案细则、财政补贴办法等,牵涉到很多利益关系、法律关系,不是立竿可见影,而是水到渠未成,耐心等等吧。
对“惠民政策”要先考虑到自己的“政纪”有多大才能考虑啥时候去“实施”,否则不去考虑!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等着呢!?不知道他们一天都在“忙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