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4-11-28 03: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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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身体伤害获得的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在分割范围之内。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个人财产不分割。

《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范围: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