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侧或下侧。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50001-2010)
3.2 标题栏
3.2.1 图纸中应有标题栏、图框线、幅面线、装订边线和对中标志。图纸的标题栏及装订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式使用的图纸,应按图3.2.1-1、图3.2.1-2的形式进行布置(右侧或下侧);
2 立式使用的图纸,应按图3.2.1-3、图3.2.1-4的形式进行布置(右侧或下侧)。
3.2.2 标题栏应按图3.2.2-1,图3.2.2-2所示(图3.2.2-1:右侧布置时宽度40-70,由上至下依次为设计单位名称区、注册师签章区、项目经理签章区、修改记录区、工程名称区、图号区、签字区、会签区;图3.2.2-2,下侧布置时宽度30-50,由左至右依次为设计单位名称区、注册师签章区、项目经理签章区、修改记录区、工程名称区、图号区、签字区、会签区),根据工程的需要选择确定其尺寸、格式及分区。签字栏应包括实名列和签名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涉外工程的标题栏内,各项主要内容的中文下方应附有译文,设计单位的上方或左方,应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2 在计算机制图文件中当使用电子签名与认证时,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子签名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