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的。
首先,你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是你受工伤应该享受的待遇。
其次,保留劳动关系并不限制你去其他单位上班,因为你去其他单位上班有很多种形式,有聘请形式,雇佣形式,或者非全日制用工。打个简单的比方,一个有正式工作的人,比如教师,只要他有时间有能力,不影响本职工作,他可以去社会上其他单位兼职,就是一个道理。原用人单位无权剥夺你的这种劳动权利。
只要你有工作能力,你就可以去其他单位上班。只不过你的正式劳动关系还是在原单位而已。
不可以,你因为是工伤,企业照顾你脱离岗位,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有利于你的身体康复,是对你负责,如果你能上班,就无需脱离岗位领取补助了,并且劳动关系依然在原来单位,不能在别的单位就业上班,属于违法行为,劳动法不允许一个职工签订两份合同,如果被发现,单位有权利停发你的一切补助。
合同是否终止?如果终止就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没有终止,你可以按照正常流程辞职,或者继续回原单位工作,如果工伤导致不能胜任原岗位,企业可以和你终止劳动关系并给予相应劳动补偿,或者再次培训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