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须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章。
2、如果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
3、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具体的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金税盘服务企业。
4、金税盘修改好时钟,完成抄税后,携带金税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对金税盘和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税务局受理后3-5个工作日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核准注销。
5、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同时,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营业执照遗失的,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