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加班,我不想加班怎么办

2025-03-23 22:00:4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劳动者不同意的,则以违纪为 由处罚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能否拒绝用人单位的加班要求 呢?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现在实行的标准工作时间是每日丁.作不超过8小 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 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 要延长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 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与工会 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在法律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 但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根据你的描述,你所在的用人单位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你可拒绝加班。
若用工方以此为借口对你进行扣(罚)钱、旷工、辞退等处理,你可收集证据(考勤、同事证明都行,只要能证明你的工作时间。)可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并可申请劳动仲裁。
注:举报和仲裁需提供证据,还要考虑清楚,如走到这一步就意味着你将失业。
参考资料: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另:不需要考虑违约金的事,因为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也可以说是用人单位先违约,你不会被扣五千的。
希望能帮到你,祝顺利!

回答2:

坦白向老板表明不想加班的态度
老板让你加班也是为了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但是如果你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不高的话,即使加再多的班也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不如向老板直截了当的表明态度。

请求老板安排其他同事完成这项工作
工作都是有人来完成的,具体是由哪一个个体去完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向老板请求其他同事完成这些加班任务,也未尝不可。但是这种做法很可能既得罪老板又得罪同事,慎用。

编一个借口,搪塞过去
很多时候我们处理临时性加班都是编造一个借口,将加班任务推掉。但是在借口的选择上还是有一定技巧的。请记住“身体不舒服”、“心情不好”、"情绪不适合工作“要比具体的借口好得多。

提前设置一个亲友意外来电
这也是常用的招数,不仅适用于推脱加班任务,其它的逃离场合也同样适用。只需要跟一到两个小伙伴说好,在某个时间段来电话,说什么什么急事必须要走。即使老板知道你是在骗他,他也没有理由拒绝。

将加班的工作留给明天提前上班来做,但是要向老板说明
既然是在规定是时间内完成任务,那么我可以自行选择是加班还是提前来上班完成这个加班任务。向老板提出这个请求,不仅表明自己愿意努力加班听从他的安排,而且又能不耽误个人事务的处理,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