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土地面积是122.84万平方公里。
西藏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面积122.84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北最宽约1000公里,东西最长达2000公里,是世界上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有“世界屋脊”之称。
西藏北邻新疆,东北紧靠青海,东西接连四川,东南界云南,南边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接壤。国境线长达3842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扩展资料
西藏的历史沿革: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公元7世纪初,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统一了西藏各部落,建立了吐蕃王朝。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纳入中国元代版图,将西藏划分为13个万户,万户长由朝廷直接封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西藏有147个宗和相当于宗的溪卡。1950年10月昌都解放后,昌都地区划为中央直辖区。
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行政区划又作了若干变动:黑河专区改为那曲专区,黑河县改名为那曲县;哲古县改名为措美县;桑昂县改名为察隅县。1982年,设双湖、文部办事处,为那曲专区所辖。1986年设置林芝专区。1987年日喀则县改为日喀则市(县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概况
西藏面积:
122.84万平方千米
西藏自治区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23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
全区土地面积为122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
西藏土地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1965年9月1日。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它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毗邻,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边与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接壤,形成了中国与上述国家全长近4000公里的边境线。全区土地面积为122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