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把户口迁入男方家以后还可以迁回娘家吗?

2025-03-19 01:45: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迁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镇职工在农村的父、母,不得迁入市、镇。如确无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市、镇投靠子女的,可准予落户。

2、市、镇职工寄养在农村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或原在农村无亲属照顾的十五周岁以下的子女,可准予在市、镇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女方把户口迁入男方家是可以迁回娘家的,但必须娘家当地户藉地接收才可以,也有娘家当地不接收户口是没办法迁回的。这是地方政策制度。

回答3: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啊,离婚了,是可以迁回娘家的

回答4:

每个城市的户籍政策不太一样。有的城市是女方离婚后并且无房的可以迁回娘家。女方的孩子也可以迁回来。去娘家当地派出所咨询吧。

回答5:

这要看你们那里的具体情况,原则上是可以的,若娘家那边福利待遇好,加上地方士政策,就不太好迁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