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已经成年,且具有独立生活的,父母不再负有抚养义务,赶出家门不犯法
2,对于成年但不具有行为能力的子女,父母做为法定监护人的,应当保障其生活
3,可以参考相关规定
(1)《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配偶;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不犯法,你不是小孩子了。我也和你差不多大,我学习不好天天不务正业,而且还做了一件让父母丢人的事情他们再也不理我了,也不给我做饭了,我只好去培训班学技术,学完之后去广告公司找了工作解决了温饱自己过自己的生活,不需要父母了。
不犯法,无独立生活能力是指非主观原因造成的
你有工作能力
所以你父亲不违法,但不尽人情
我觉得不犯法但是违反道德。明知道孩子很困难却不伸出援手,反而打击赶走。现在社会房租很高,刚毕业的孩子确实不好找工作。父母可以托熟人介绍工作,或者教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说你智力有问题这个要去做鉴定证明你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你父母赶你出去才属于犯法。
并不犯法,在法律上你父母把你抚养到18岁就已尽到了抚养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