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审理EB-1C主要看两点:一是“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二是美国公司的营业状况,组织结构以及申请人在公司中的职位重要性。移民局在这方面并没有具体标准。根据赢众海外咨询的成功案例来看,只要申请人的商业正常运营且未来有扩大经营的可能,移民局就可以给予其永居绿卡。反之,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如果经营不善或者企业设立不符合移民局标准,申请人就无法获得身份。
EB-1C获批成功的关键是要成为高级管理人员
并且提供充足的中国公司运营和高管身份的证明文件
EB-1C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三种类型的其中一种
适用于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移民申请
美国移民局为满足EB-1申请标准的优秀人士豁免了劳工证申请
大大缩短了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