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院审理案件适用何种程序普通程序审理案件6个月内,简易程序3个月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这个是要根据法官情况而定,但一审普通程序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