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办了透支卡钱没有还上,银行给我

2025-03-23 19: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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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仿造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盗窃罪论处)。

回答2:

给你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