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填写在利润表中。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损益类账户通过利润表列报。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发生额应填写在财务报表的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一栏。
而且分别在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放映。
营业外收入填到利润表里。两表不平,还是没填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