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承租期间租赁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风险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楼上的举人正解!
应该要一点啊…因为牛他还没还给他啊!但不是全陪因为是天灾谁都不想发生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