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法定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年劳动日与休息日
上海工人因行业、工厂的不同,全年劳动日和休息日数是有差异的。全年劳动日最短的为293~297日,最长的为360日,普遍的为303~308日。即全年休息日最长的为68~72日,最短的为5日,大多数为57~62日。全年休息日数包括每月固定休息日和全年例假日。
一、每月休息日
每月固定休息日大致有下列四种情况:
每逢星期日休息。属于这类情况的有部分棉纺织厂,机器造船业的英商祥生、耶松、瑞镕等船厂,民族资本的大隆机器厂、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公用业的美商上海电力公司、英商上海煤气公司、华商电气公司以及租界的市政部门等。抗战胜利后,据上海市社会局于民国35年(1946年)对40个行业240家厂的调查统计,逢星期日休息的有造船、机器制造、五金、制管、印铁制罐、食品、面粉、卷烟、制药、调味品、橡胶、玻璃、热水瓶、酸碱、制皂、棉纺、毛纺织、丝织、棉织、制麻、针织、织带、电工器材、印刷、电力、自来水、煤气、电车等28个行业共131家,占所调查厂的54.5%。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原先没有固定休息日,抗战胜利后,经工人的斗争,英厂方才同意工人每星期休息1日。
10天轮休1日。属这类的有公用业的英商汽车公司和华中汽车公司等。据民国35年(1946年)调查统计,每月休息3日的只有酸碱、棉织等2个行业的3家厂。
每月休息2日。即农历每月初一、十五或初二、十六休息。20世纪20年代属这类情况的,有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缫丝厂、丝织厂、印刷业各书局(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除外)等。据民国35年(1946年)调查统计,每月休息2日的有机器制造、五金、软管、制针、榨油、卷烟、调味品、橡胶、火柴、热水瓶、搪瓷、赛珞璐、制革、棉织、丝织、针织、制帽、内衣、毛巾被毯、电工器材、造纸等21个行业共76家厂。
无固定休息日。这类情况主要是公共交通公司的司机和卖票员,以及众多的商店店员。据民国35年(1946年)调查统计,工作无固定休息日的,有造船、机器、五金、印铁制罐、食品、卷烟、玻璃、搪瓷、内衣、造纸、铅笔等11个行业共23家厂。
还有个别厂,每月休息1日的。
外资经营的公用事业中的外籍高级职员,各按其本国的习惯,每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休息,即每月休息6日。
二、全年假日
上海各业工人全年例假日数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沿用中国传统节日休假。如端午、中秋和农历新年初一至初三,共休5日。另一种按照民国20年(1931年)2月起施行的《工厂法》规定例假,即1月1日(元旦)、农历新年(3日)、3月12日(孙中山逝世纪念日)、3月29日(青年节)、5月1日(劳动节)、8月27日(孔子诞辰纪念日)、10月10日(国庆)、11月12日(孙中山诞辰纪念日),共计10日为例假日。按此规定例假的有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和大隆机器厂等。据民国35年(1946年)调查统计,分别按上述两种情况例假的(即全年例假5日或10日)厂有165家,兼有按《工厂法》规定和农历3节例假的有46家厂。还有少数工厂企业例假特别长,如上海电力公司除了《工厂法》规定和农历3节外,还包括美国独立纪念、圣诞节、8月银行假等节日,全年例假共计20日。据民国35年(1946年)调查统计,全年例假在16~20日的有26家厂。
现在法律规定,每日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每周工作5天,多余部分算加班,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是现在大多数的情况是没有按照这个规定来的。因为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很多的企业都要倒闭了。
公休假也是有的,但是要看什么公司了。一般的公司有公休假5---10天的,这个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