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6.2.7条: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