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
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扩展资料:
中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棚改政策新政:根据2019年棚改政策的座谈会会议内容,棚改政策新政具体如下:
1、新三年棚改计划必须实施,但棚改项目必须区分收益与融资能否平衡;
2、棚改货币化不搞一刀切;
3、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取消,但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收益能平衡的棚改项目继续贷款;
4、融资以发行棚改专项债为主。
扩展资料: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参考资料:人民网——棚户区改造细化政策或下半年出台
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一、棚户区改造补贴政策有哪些?
棚户区改造是中央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从财政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经济补贴,但是各地是不同的,另外是直接由各地地方政府实施的。
二、棚户区改造采取何种补偿方式?
棚户区改造的基本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种补偿方式是由被拆迁人自由选择的。关于补偿标准,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货币补偿按照不低于市场价;产权置换按照不低于一比一。在全国各地的实际案例中,大多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
三、城中村拆迁与棚户区改造安置?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被逐渐吸收纳入城市规划范围内或被城市包围的农村,居住环境和房屋状况较棚户区来说普遍更好更新,一般情况下土地性质仍旧为集体土地,居民一般为原住民,仍为农村户口。城中村简言之就是城市中的农村,城中村拆迁依然是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拆迁依据仍是《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补偿标准是参照国务院令第590号进行,即按照不低于市场价的标准进行补偿。
棚户区一般指的是城市中历史遗留的结构简陋、环境拥挤脏乱的破旧简易房屋聚集区,房屋防震抗灾能力和整体卫生状况都较差,人口密度高,被很多人戏称为“中国式贫民窟”,土地性质一般为国有土地,其上居民一般都为城市居民户口,其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我是杨勇律师,不太明白可以再问我。望采纳。谢谢
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以微利价出售。而棚户区改造房则以商品房对待出售,限制的市场利润比经济适用房高。一、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比经济适用房高。 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容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 2、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 o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o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o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 o建设安装工程费; 3、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土地出让金,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二、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购棚户区土地,实行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退给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土地收购资金周转及棚户区改造。(二)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含非住宅用地),行政性收费减半,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与管理。(三)居民回迁房、定销商品房建设用地享受土地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性收费减半的优惠政策。(四)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外没有大配套管网的,电业、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广电等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出资同步建设。应由市政承担的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资金,优先建设。(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你好,棚户区改造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