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的区别是债务承担责任不同,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如某人向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万元人民币,而公司因故经营不善而发生亏损,亏损额分摊到该投资人名下的为120万元,由于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则只需以100万元的投资本金承担责任即可,多余的20万元对该投资人依法予以免除。一般而言,法人类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均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规定,股东以投资公司的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对企业债务不以其投入的资本为限,当企业负债摊到他名下的份额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
举例来说,一个人投入企业的资本为1万元,而企业债务分摊到其身上的份钗1.5万元,如属有限责任股东,他只以1万元承担责任即可,其他债务依法免除;如属无限责任者,则除以其投入企业的1万元投资承担债务外,还须另外拿出自己的5000元来清偿债务。如其他所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就只能依法申请破产保护,即由法院依法判定免除或推迟其债务。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部分一人公司的投资人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所谓有限和无限,划分的标准是指当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的债务的时候,其投资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大体如此吧。如果是无限公司,就是当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其债务的时候,也追溯到其投资人(股东),要求投资人以个人(或其母公司)的财产继续清偿债务;而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不,如果公司资产既有已用尽但未偿完其债务,一般情况下也不追溯到其投资人要求其继续清偿。
按照一般的理解,有限公司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只得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有限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公司的债务是由于其股东的恶意行为导致的,这个时候需要“揭开公司的面纱”,即继续追溯股东的个人连带责任。
个人观点,肯定存在不完全的地方,建议你多查阅一下我国的公司法。